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圆满结束
添加时间:201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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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考试办公室于7月22—23日对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在天津市申请授予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信息、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等材料。现场发现并修改申请人网上填报错误信息22条,帮助申请人打印成绩单35份,并对两名错过网上申请时间的合格人员进行了现场补录。经审核,符合在天津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条件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共计212人。近期市司法局将按程序上报司法部,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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